政府減碳基準制定爭論多
環保署在2009年12月30日舉辦「從哥本哈根會議看台灣低碳路徑」論壇的座談會,工業技術研究院資深顧問楊日昌引述國際能源總署(IEA,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資料指出,在2020年前,若欲將大氣層中的溫室氣體維持在450ppm(百萬分之一)以下,各國每年需花費GDP(國內生產毛額)的0.5%。

楊日昌說,台灣工業部門佔GDP超過5%,且自產能源貧乏,達到減碳目標的成本可能達IEA預估值2倍以上,每年所需預算將達新台幣1000至1500億元。

楊日昌認為,目前行政院《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定出的目標,是在2016年至2020年之內回到2008年時的溫室氣體排放標準,比IEA的目標嚴格很多,恐怕台灣產業受到嚴重衝擊,建議政府重新思考「2008年是否為好的基準年?」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立法院已通過《能源管理法》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溫室氣體減量法與能源稅條例通過後,「減碳4法」將更完備。發展再生能源同時,現有電力產業結構也面臨重整,甚至可說是「解體」,呼籲台電減少石化燃料使用比例。

行政院政務委員梁啟源指出,總統馬英九很重視減碳議題,並指示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召集各部會相關成員組成「節能減碳促進會」。此外,梁啟源也與經濟部長施顏祥召集「新能源發展促進會」,將召開會議討論。

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學系副教授楊之遠認為,政府不應一條鞭式由上而下訂定減碳目標,應由工業、經濟、交通各部門自行估算減碳量,再整合統計減量貢獻。

楊之遠建議,台灣應根據國情與產業因應能力,發展具有台灣特色的減碳方針,不必勉強在聯合國UNFCCC的締約國陣營中選邊站,因為歐美國家訂出的減碳標準不一定符合台灣所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u08222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