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的地球日恢復了浩大的聲勢!在首個地球日的主導者之一鄧尼斯.海斯(Dennis Hayes)的指導下,1990年地球日具有國際規模。全世界有兩億多人!相當於1970年的10倍,參加相關活動,敍述環境最終已成為全球所關注的問題。此一全球趨勢繼續發展到1992年在巴西的里約熱內盧(Rio de Janeiro)舉行的聯合國環境和發展會議(另稱地球高峰會議;UNCED,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數量空前的政府和非政府群組織就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範圍廣泛的計畫達成了一致。

1995年是地球日創立25週年,是一個評估在環境問題上取得的進展的時機。從西方國家傳來的訊息似乎不錯!空氣和水更加潔淨,森林面積有所擴大,其他很多環境指數也在上升。立法、非政府組織提出的法律訴訟、公共宣導和更有效的經營行為共同形成的動態複合體,對環境狀況產生了顯著、積極的影響。

但對於這種進展的積極程度存在著不同見解。環境事務記者葛列格.伊斯特布魯克(Gregg Easterbrook)在《紐約人(New Yorker)》雜誌上指出,環境法規「連同在環境意識的激發下產生的極其多樣的民間努力取得了驚人的成果!環境法規毫不繁瑣,耗資並不巨大,且事實證明這類法規極為有效,耗資低於預算,已使實行這些法規的國家的經濟得到增強,而沒有削弱」。

非政府組織發行的一份主要刊物《環境(Environment)》雜誌卻提出不太樂觀的評估:「地球日既沒能培養出具有持久積極性的公民群體,也沒能消除使民主責任制的信譽受到破壞的普遍隱憂。儘管環境主義者自1970年以來在制度和社會覺悟兩方面都有重大進展,但環境安全在今天甚至比當年更難以得到保障。」

每年的地球日週年,自1970年起開始的這場抗議活動已發展成對環境和承諾保護環境的全球性紀念活動。地球日的發展歷程是過去環境意識不斷提高的寫照,其意義在於堅信保護環境是一個全球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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