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大年初一習俗
初一早上出門要選擇吉利時辰、方向行走,比如今年吉時方位是巳時正南方,民眾出門必朝南方行走,假如目的地不在吉利方位則必須繞道而行。

初一出行稱為「行春」,「春」台語有剩餘之意,行者則有聯誼、祝福之功能。行春大都是到寺廟拜拜或到親友家中拜年,新年期間到親友家拜年,主人都會以甜點招待,客人拿起甜點必須「講好話」祝福對方,比如「吃甜甜給恁賺錢」、「吃紅棗給恁年年好」、「吃煙予恁年年偆」等。

往昔過年期間常有剃頭師傅組成臨時樂隊,沿街挨家挨戶吹奏樂曲討取紅包謂之「噴春」,而乞丐更是利用新年期間大撈一筆,連業餘的乞丐都趁機出動賺取外快。

民間習俗正月初一早餐必須吃素,且不能吃粥、喝湯,據說:「初一早吃菜恰贏吃1年齋」,初一早餐吃粥喝湯則出外會被雨淋。

初一午餐俗稱「開葷」,鍋中須烹煮雞鴨魚肉各種食材,象徵1年中都會菜餚豐盛。此外,民間習俗認為初一白天不可睡覺,據說男人白天睡覺,田埂會崩塌,女人白天睡覺則廚房會倒毀,現代家庭大都使用流理台,不易崩塌,因此這項禁忌也不再流傳。

此外,民間習俗是認為初一嚴禁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否則對娘家不利,因女兒出嫁理應在夫家過年,如新年第1天就回娘家,表示婚姻出狀況才急需回娘家求助。


農曆大年初二習俗
民間在農曆正月初二起新娶媳婦回娘家探親,俗稱「做客」或「初二女兒回娘家」,讓出嫁的女兒回家與親人團聚。這也是古代對女權的保障。至少嫁出去的女兒一年一度的回到娘家。

做牙:一般從商者拜土地公,而沒從商也會拜,大多都用牲禮祭拜,現代也逐漸改以鮮花水果祭拜,因家裏還有許多肉類沒吃完呢!而二月初二是土地公生日,就多用牲禮祭拜,也有人在初二就開市接神,不會等到初五才開市。

請公媽開葷:早上要拜祖先,而且是準備牲禮和菜碗,豐盛的一餐請祖先品嘗。

回娘家:原來出嫁的女兒回娘家是十一(請女婿)或十二(女兒回娘家),但不知何時開始改為初二,初二出嫁的女兒回娘家,已成為民間過農曆年的習俗了。

古代傳說如果大年初一回娘家,會使娘家變窮,所以都在初二回娘家,而回娘家也不能空手,必須要準備一些禮物,台灣話稱為「伴手」或「等路」。娘家父母還健在的媳婦,初二、初三會有人前來接回去「做客」,娘家沒有父母的媳婦,只好繼續留在婆家做活,幫忙親友中回家「做客」的人抬擔仔(行李)。不過也有說是父母不在,由兄弟代接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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