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4年(1945),二次大戰太平洋戰爭結束後所舉行的受降典禮,當年9月2日在停泊於日本東京灣的美國海軍密蘇里號(USS Missouri, BB-63)戰鬥艦上舉行;而中國戰區的受降典禮,則於9月9日上午09:00在南京市中央陸軍官校舉行,由何應欽將軍代表受降,象徵結束這段艱苦的抗戰歲月。為紀念這段日子,國民政府乃於民國35年(1946)4月決定將每年9月9日訂為抗戰勝利紀念日,並於當日舉行中樞秋季國殤大典。

由於在民國44年(1955)前,各軍種均定有不同的節日,如「八一四」是我國空軍節,「雙十二」則是憲兵節,「七七」是陸軍節等。

國防部認為各軍種雖各有其傳統及不同的歷史背景,但因各軍種節日名稱各異,無法在實質上確立「軍人節」的定位,於是考量國軍在8年抗戰後獲得勝利,足以代表國軍奮戰不懈的精神,同時考量納入各軍種紀念節日的共同意義,遂制定9月3日抗戰勝利紀念日為「軍人節」。

因此,9月3日成為軍人節的由來,正是紀念國軍的8年對日抗戰獲得勝利的日子。當天除國防部與各軍種例行舉辦的「軍人節表揚大會」外,社會各界更以勞軍活動表達敬軍的心意。而部份官兵更可依國防部的規定放假,享受這得來不易的休假。

而且國防部為提昇國軍官兵的生活品質,也有實施各項福利政策,而軍校教育亦能提供優良的學習環境,並為國軍官兵未來的軍旅生活做出生涯規劃。

此外,《全民國防教育法》自民國94年(2005)2月2日前總統陳水扁核定公布,95年(2006)2月1日正式施行,並明訂每年的「九三軍人節」為「全民國防教育日」,賦與全民國防更深遠的作為與具體象徵,讓「九三」這一天又更加了一層意義,並突顯九三軍人節的時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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