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貞氣節傳薪火,梅荷精神耀日月」憲兵肩負著護衛國家元首安全、維護國軍軍紀的重要任務,每年12月12日為憲兵節,是憲兵官兵們值得光榮和傳承的節日。

憲兵的「梅荷精神」,即是以忠貞不二、堅忍不拔的精神,恪遵和平、勇敢、廉潔、慧敏的信條,職司「衛戍中樞、反恐行動、特種警衛及維護軍紀」的任務。

「憲兵節」的由來,緣起於民國25年(1936)12月12日凌晨,張學良、楊虎城於西安發動兵變,劫持軍事委員會蔣介石委員長,憲兵為護衛領袖安全與叛軍周旋,雙方激戰至烈,侍從室第3組組長蔣孝先、憲兵團長楊鎮亞以下數十名官兵相繼殉職。民國40年(1951),國民政府為表彰憲兵的忠貞精神,特頒訂每年12月12日為「憲兵節」。

軍事警察的創設,遠在唐虞時代就已開始,歷代名稱雖然不同,但其任務大致都與今日憲兵負責中樞衛戍、維護軍紀、支援作戰區防衛作戰任務相似。我國近代憲兵,源自清代光緒26年(1900),清代政府在北京成立「京師善後協巡營」,維持京畿治安。光緒31年(1905)清代政府擬實行憲政(變法),派戴澤、徐世昌、紹英等人赴日本考察,返國後,仿傚當時日本帝國軍方的憲兵制度,並於同年創立憲兵學堂,正式採用「憲兵」此一名詞。

民國13年(1924),國父孫中山先生在廣州大本營創建憲兵,並手訂服務規程。民國18年(1929)5月1日在南京成立臨時憲兵司令部,率領憲兵第1團、第2團肅清日本人遺留下來的煙毒,任務結束後將其調回南京拱衛京畿,歸建首都衛戍司令部,而臨時憲兵司令部奉令撤銷。

民國21年(1932)1月16日在南京正式成立憲兵司令部,隸屬軍政部,任命谷正倫為首任司令,同年8月20日,國民政府頒布「憲兵令」,並在9月20日,軍政部公布「憲兵服務規程」,確立憲兵制度,明定憲兵職掌。

回顧過去,憲兵司令部在南京正式成立,憲兵前輩們締造無數的光榮史蹟;近年來,憲兵在歷經「精實案」、「精進案」等組織調整的蛻變,逐步完成「小而精、反應快、效率高」為特色的戰力轉化,憲兵官兵們未來仍會秉持優良傳統,共同傳承憲兵的榮譽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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