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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古就有土地神的崇拜。《春秋公羊解詁》云:「社神者,土地之主也」;《通俗篇》則載:「今凡社神,俱呼土地。」《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云:「社稷之神為上公。」杜預解釋之曰:「用幣於社,謂請教於上公。」《後漢書.方術傳》亦有社公之名。後世遂稱之為土地公。《春秋左氏傳》載,炎帝十一世孫句龍,因為平定九州有功,官居后土之職,並封為上公,他死後祀之為「社」,而成為土地公。《左傳通俗篇》有云:「凡有社里,必有土地神,土地神為守護社里之主,謂之上公。」[來源請求]。所謂土地神就是社神,其起源是來是對大地的敬畏與感恩;說文解字:「社,地主爺」,顧名思義,社就是土地的主人,社稷就是對大地的祭祀,又有后土之說;《禮記》:「后土,社神也」;史記•封禪書:「湯以伐夏,祭告后土」,後漸由自然崇拜轉化為人格神;禮記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此似為社神人格化之始。祭拜土地神的日子稱為社日,分春社和秋社。

在一般民間的信仰中,神明多半會有明確的出身,但土地神的出處很多,眾說紛紜,傳說之多不勝枚舉,此舉兩例。

一說為:周朝一位官吏張福德,生於周武王2年2月2日,自小聰穎至孝,36歲時,官朝廷總稅官,為官廉正,勤政愛民,至周穆王3年辭世,享年102歲,有一貧戶以四大石圍成石屋奉祀,不久,由貧轉富,百姓咸信神恩保佑,乃合資建廟並塑金身膜拜,取其名而尊為「福德正神」,故生意人常祀之,以求生意發展。

另一說為:周朝時,一位上大夫的家僕張福德(或張明德),主人赴遠他地就官,留下家中幼女,張明德帶女尋父,途遇風雪,脫衣護主,因而凍死途中。臨終時,空中出現「南天門大仙福德正神」九字,蓋為忠僕之封號,上大夫念其忠誠,建廟奉祀,周武王感動之餘說:「似此之心可謂大夫也」,故土地公有戴宰相帽者。

民間信仰中,土地神是各地不同的,也是有任期限制的。甚至有德之人死後,可被上帝封為土地神。如蒲松齡《聊齋誌異》書中,就有一位溺死於河中的「王六郎」鬼魂,頗有慈愛之心,不忍以一位抱著嬰兒的婦女為替身,被上帝任命為山東招遠鄔鎮的土地神。

一般來說土地神是基層的神明,專家學者認為土地公為地方行政神,保護鄉里安寧平靜。也有學者認為其屬於城隍之下,掌管鄉里死者的戶籍,是地府的行政神。若縣長為土地公加冠晉爵,代表加冕授階,戴上官帽後的福德正神,晉升到相當於(縣)城隍爺的位階。

故漢族許多地區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人去世之後,道士做超度儀式(即做道場)時,都會去其所屬土地廟作祭祀活動。或者是新死之人的家屬,到土地神廟,稟告死者姓名生辰等資料,以求土地神為死者引路。

閩南人則認為,土地神可以保佑農業收成,也可以保佑生意人經商順利,旅客旅途平安,甚至還保護墳墓,不受邪魔的侵擾。土地神是功能性極強的神明。一般說法,土地神為地方之守護神祇,為鄉里之神,也有財神的性質。臺灣民間信仰之中,玄壇真君與福德正神(土地公),是公司、商社的財神與守護神祇,習俗滲透至今,定正月初五開工日(即玄壇真君巡遊人間之日),12月16尾牙日(即土地神年終牙祭日)。(參考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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