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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解析
A-10A總計裝有約760kg重的鈦合金裝甲,在座艙、飛行控制系統和油箱等重要部位則有20mm厚的鈦合金裝甲,其裝甲可承受俄系23mm機砲彈藥射擊,此套裝甲也同時也對飛控系統提供防護。
氣動力設計上採直翼及雙垂直尾翼構型,飛機的低空次音速性能良好。能長時間盤旋於任務區附近進行高度300m以下的低空飛行動作,且其高聳的座艙使飛行員擁有2.4km之能見度。採直翼設計為使其能於跑道短場起降(STOL)、迅速進出前線戰區、具低速飛行能力。另一項採直翼設計的優勢,是能以相對較低約320km/h的巡航速度,有效發揮對地攻擊的火力優勢。
除此之外,裝設於A-10A機尾左右及雙垂直尾翼前方有單具最大推力9065lb(4120kg)的2具通用動力TF34-GE-100渦輪扇發動機(Turbofans),其產生的高溫燃氣經過雙垂直尾翼之間的空間排出,如此可減弱發動機極強的紅外線訊跡,並使地面的肩射式防空飛彈較難鎖定。其2具發動機的安裝位置於主翼的後上方、尾翼組件的前上方,幾乎能使2具發動機不會直接暴露於來自下方的攻擊,即使其中1具發動機被擊毀,機體結構堅固的A-10A還是能繼續飛行。在前線基地操作時,位於機尾高處的發動機能有效避免外物損傷(FOD, Foreign Object Damage)的情形,並便於機務人員在發動機未熄火的情況下,安全且順利地執行加油、掛彈等整補作業。
A-10A堅固的機體結構,使其可部署於擁有較少機場設備的前線基地並執行任務。此外,A-10A有個非比尋常的特色,就是有許多大型部件、零組件可左右調換使用,甚至包括發動機、主起落架,以及垂直尾翼。設置於機內的伸縮式階梯組件,能讓飛行員自行上下座艙而不需要機務人員的協助。
座艙裝備古德里奇公司(Goodrich)生產的ACES-II彈射椅,該套彈射椅結構堅固、重量輕、易維護。能於0〜600kt(1111km/h)的航速以及0〜50000ft(15240m)高度的範圍內彈射機組人員。在低航速時,該套彈射椅設定於彈射後1.8秒開傘。另外,在彈射期間,有1套陀螺儀控制系統穩定座椅。
起落架配置了低壓胎,而寬大的主翼以及沒有如F-16的機腹進氣道或YA-9A機側進氣道的阻礙,賦予了A-10A能大量掛載各式武器的彈性。另一項設計考量,就是能讓A-10A可在前線基地呈現最低的機務需求下,進行加油和武器裝掛作業。大多部署於前線戰區的A-10A,除了可就近提供即時的空中火力支援外,也是因其相較於其他戰機較低的飛航速度和巡航速度的關係。
由於A-X計畫的操作需求為攻擊機實施密接支援任務,裝設太複雜的航電系統對A-10A而言並非必要,且會浪費極大的後勤成本。當時裝備的航電系統僅有基本的通訊系統、雷達預警系統、和戰術導航系統(TACAN, Tactical Air Navigation),最早一批交機的A-10A甚至連自動駕駛系統(Autopilot)也沒有。美國空軍決定增強其反裝甲戰力時,考慮到若部署A-10A至當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的西歐國家時,可能常會遭遇到極糟的歐洲天候,所以當時美國空軍有著升級A-10A的感應元件及航電系統的壓力。
A-10A的製造商費爾查德共和公司在1977年時,向美國空軍提出一項雙座式夜間/全天候(NAW, Night/Adverse Weather)改良方案,以自備資金將1架A-10A(序號73-1664)改造為YA-10B雙座機,於1979年5月4日由美國空軍試飛員溫戴爾‧夏威爾(Wendell H. Shawler)執行首飛任務。因應座艙加裝武器操作官(WSO)的座位,垂直尾翼面積也相對加大。YA-10B裝備利頓公司(Litton)的LN-39慣性導航系統(INS)以及漢威公司(Honeywell)的AN/APN-194雷達高度計。由於是改造機,前座座艙的鈦裝甲並沒改造延伸到後座。為能執行夜間/全天候任務而掛載紅外線/雷達感應器莢艙,可向飛行員提供夜視圖像。機腹中線掛架為莢艙掛載位置,而量產型則將整合至主起落架的整流罩內。但雙座機一直到1980年代初,仍未被美國空軍採用。而且,早期的升級方案僅包括雷射追蹤莢艙(註3)而已。於是A-10A飛行員只得使用機上沒有任何能提供遠距離開火的導引及陽春的航電設備,就這樣撐到1991年第一次波灣戰爭之後,也顯示出其打擊火力稍嫌不足的窘境。
註3:這項作戰程序是須由地面作戰人員、美國陸軍的OH-58D奇歐瓦戰士(Kiowa Warrior)戰蒐直升機或是友機,以雷射標定器發射雷射光束協助任務機鎖定目標,再由任務機以機首右側掛載的AN/AAS-35鋪路便士(Pave Penny)雷射追蹤莢艙(Laser-Designation Pod)感應從目標反射回來的雷射訊跡,當莢艙搜尋到雷射訊跡後,即刻在任務機座艙的抬頭顯示器(HUD)上標示目標,以導引任務機飛行員依據參數投下鋪路(Paveway)系列雷射導引炸彈。
A-10A在執行打擊任務時完全得靠機砲和火箭莢艙等近距離(可視距內)的非精準火力,或是電視導引型、熱影像導引型的AGM-65B/D型(Maverick)反裝甲飛彈。不過還是得靠小牛飛彈本身的影像感測尋標器,傳送影像至A-10座艙內由飛行員為飛彈導引至目標。在第一次波灣戰爭(Gulf War)結束後,美國空軍為A-10A實施低高度安全和標定改進(LASTE, Low-Altitude Safety and Targeting Enhancement)計畫,改裝了電腦化的射控系統,並加裝自動駕駛系統、地面防撞系統(GCAS, Ground Collision Avoidance System)以及座艙夜視系統。而A-10A終於在1999年加裝了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使其在執行作戰任務時導航及座標精確度更加準確。
固定武裝為1門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neral Electric)火砲系統部門專為A-10A發展的30mm口徑7管GAU-8/A復仇者(Avenger)機砲,A-10A單座機備彈量1350發,而YA-10B雙座機備彈量則為1174發,最大射程平均約1250m,後座力達10000lb(4536kg),使其在反裝甲攻擊任務上火力倍增,並具有操作簡單、靈活高效、生存能力強等特點。該型機砲使用穿甲燃燒彈(API, Armor Piercing Incendiary)時,能夠擊毀採用鑄造砲塔的戰車;在使用高爆彈(HEI, High Explosive Incendiary)時,能對載重車和其它地面目標實施有效射擊。此外能以每分鐘射擊3900發砲彈,且可在能見度極差的惡劣天候下進行精確射擊。使用彈種為:PGU-14/B穿甲燃燒彈、PGU-13/B高爆彈以及PGU-15/B訓練彈(TP, Target Practice)。
至於為何A-10A的研發人員在A-X計畫時期選擇30mm口徑GAU-8/A復仇者機砲,做為A-10A的主要反裝甲武器,主要是受到二次大戰時期德軍飛行員漢斯-歐路奇‧魯德爾(Hans-Ulrich Rudel)其著作《斯圖卡飛行員(Stuka Pilot)》一書的影響,魯德爾在二次大戰期間駕駛Ju 87G斯圖卡(Stuka)俯衝轟炸機,以其機上裝備的2門37mm口徑BK 37型機砲,在東線戰場上擊毀前蘇聯陸軍多達202輛戰車。
另外,A-10A機體下方3具掛架(Pylon),主翼下方8具,總計11具,最大攜彈量達16000lb(7200kg)。可掛載500lb(227kg)級Mk-82或2000lb(908kg)級Mk-84傳統殺傷炸彈、集束炸彈、火箭莢艙、Mk-77燃燒彈、AGM-65小牛(Maverick)反裝甲飛彈等。雖說A-10A可投擲傳統式或雷射導引炸彈,不過頗令人意外的是一般A-10A在實際作戰時,這2種炸彈卻不太常有機會使用到,反而是使用復仇者機砲或小牛飛彈的機會較多。在自衛武裝方面,通常會在左側或右側主翼掛載1具AN/ALQ-131電戰/干擾莢艙(ECM),以及1〜2枚AIM-9響尾蛇(Sidewinder)短程空對空飛彈。
A-10A總計裝有約760kg重的鈦合金裝甲,在座艙、飛行控制系統和油箱等重要部位則有20mm厚的鈦合金裝甲,其裝甲可承受俄系23mm機砲彈藥射擊,此套裝甲也同時也對飛控系統提供防護。
氣動力設計上採直翼及雙垂直尾翼構型,飛機的低空次音速性能良好。能長時間盤旋於任務區附近進行高度300m以下的低空飛行動作,且其高聳的座艙使飛行員擁有2.4km之能見度。採直翼設計為使其能於跑道短場起降(STOL)、迅速進出前線戰區、具低速飛行能力。另一項採直翼設計的優勢,是能以相對較低約320km/h的巡航速度,有效發揮對地攻擊的火力優勢。
除此之外,裝設於A-10A機尾左右及雙垂直尾翼前方有單具最大推力9065lb(4120kg)的2具通用動力TF34-GE-100渦輪扇發動機(Turbofans),其產生的高溫燃氣經過雙垂直尾翼之間的空間排出,如此可減弱發動機極強的紅外線訊跡,並使地面的肩射式防空飛彈較難鎖定。其2具發動機的安裝位置於主翼的後上方、尾翼組件的前上方,幾乎能使2具發動機不會直接暴露於來自下方的攻擊,即使其中1具發動機被擊毀,機體結構堅固的A-10A還是能繼續飛行。在前線基地操作時,位於機尾高處的發動機能有效避免外物損傷(FOD, Foreign Object Damage)的情形,並便於機務人員在發動機未熄火的情況下,安全且順利地執行加油、掛彈等整補作業。
A-10A堅固的機體結構,使其可部署於擁有較少機場設備的前線基地並執行任務。此外,A-10A有個非比尋常的特色,就是有許多大型部件、零組件可左右調換使用,甚至包括發動機、主起落架,以及垂直尾翼。設置於機內的伸縮式階梯組件,能讓飛行員自行上下座艙而不需要機務人員的協助。
座艙裝備古德里奇公司(Goodrich)生產的ACES-II彈射椅,該套彈射椅結構堅固、重量輕、易維護。能於0〜600kt(1111km/h)的航速以及0〜50000ft(15240m)高度的範圍內彈射機組人員。在低航速時,該套彈射椅設定於彈射後1.8秒開傘。另外,在彈射期間,有1套陀螺儀控制系統穩定座椅。
起落架配置了低壓胎,而寬大的主翼以及沒有如F-16的機腹進氣道或YA-9A機側進氣道的阻礙,賦予了A-10A能大量掛載各式武器的彈性。另一項設計考量,就是能讓A-10A可在前線基地呈現最低的機務需求下,進行加油和武器裝掛作業。大多部署於前線戰區的A-10A,除了可就近提供即時的空中火力支援外,也是因其相較於其他戰機較低的飛航速度和巡航速度的關係。
由於A-X計畫的操作需求為攻擊機實施密接支援任務,裝設太複雜的航電系統對A-10A而言並非必要,且會浪費極大的後勤成本。當時裝備的航電系統僅有基本的通訊系統、雷達預警系統、和戰術導航系統(TACAN, Tactical Air Navigation),最早一批交機的A-10A甚至連自動駕駛系統(Autopilot)也沒有。美國空軍決定增強其反裝甲戰力時,考慮到若部署A-10A至當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的西歐國家時,可能常會遭遇到極糟的歐洲天候,所以當時美國空軍有著升級A-10A的感應元件及航電系統的壓力。
A-10A的製造商費爾查德共和公司在1977年時,向美國空軍提出一項雙座式夜間/全天候(NAW, Night/Adverse Weather)改良方案,以自備資金將1架A-10A(序號73-1664)改造為YA-10B雙座機,於1979年5月4日由美國空軍試飛員溫戴爾‧夏威爾(Wendell H. Shawler)執行首飛任務。因應座艙加裝武器操作官(WSO)的座位,垂直尾翼面積也相對加大。YA-10B裝備利頓公司(Litton)的LN-39慣性導航系統(INS)以及漢威公司(Honeywell)的AN/APN-194雷達高度計。由於是改造機,前座座艙的鈦裝甲並沒改造延伸到後座。為能執行夜間/全天候任務而掛載紅外線/雷達感應器莢艙,可向飛行員提供夜視圖像。機腹中線掛架為莢艙掛載位置,而量產型則將整合至主起落架的整流罩內。但雙座機一直到1980年代初,仍未被美國空軍採用。而且,早期的升級方案僅包括雷射追蹤莢艙(註3)而已。於是A-10A飛行員只得使用機上沒有任何能提供遠距離開火的導引及陽春的航電設備,就這樣撐到1991年第一次波灣戰爭之後,也顯示出其打擊火力稍嫌不足的窘境。
註3:這項作戰程序是須由地面作戰人員、美國陸軍的OH-58D奇歐瓦戰士(Kiowa Warrior)戰蒐直升機或是友機,以雷射標定器發射雷射光束協助任務機鎖定目標,再由任務機以機首右側掛載的AN/AAS-35鋪路便士(Pave Penny)雷射追蹤莢艙(Laser-Designation Pod)感應從目標反射回來的雷射訊跡,當莢艙搜尋到雷射訊跡後,即刻在任務機座艙的抬頭顯示器(HUD)上標示目標,以導引任務機飛行員依據參數投下鋪路(Paveway)系列雷射導引炸彈。
A-10A在執行打擊任務時完全得靠機砲和火箭莢艙等近距離(可視距內)的非精準火力,或是電視導引型、熱影像導引型的AGM-65B/D型(Maverick)反裝甲飛彈。不過還是得靠小牛飛彈本身的影像感測尋標器,傳送影像至A-10座艙內由飛行員為飛彈導引至目標。在第一次波灣戰爭(Gulf War)結束後,美國空軍為A-10A實施低高度安全和標定改進(LASTE, Low-Altitude Safety and Targeting Enhancement)計畫,改裝了電腦化的射控系統,並加裝自動駕駛系統、地面防撞系統(GCAS, Ground Collision Avoidance System)以及座艙夜視系統。而A-10A終於在1999年加裝了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使其在執行作戰任務時導航及座標精確度更加準確。
固定武裝為1門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neral Electric)火砲系統部門專為A-10A發展的30mm口徑7管GAU-8/A復仇者(Avenger)機砲,A-10A單座機備彈量1350發,而YA-10B雙座機備彈量則為1174發,最大射程平均約1250m,後座力達10000lb(4536kg),使其在反裝甲攻擊任務上火力倍增,並具有操作簡單、靈活高效、生存能力強等特點。該型機砲使用穿甲燃燒彈(API, Armor Piercing Incendiary)時,能夠擊毀採用鑄造砲塔的戰車;在使用高爆彈(HEI, High Explosive Incendiary)時,能對載重車和其它地面目標實施有效射擊。此外能以每分鐘射擊3900發砲彈,且可在能見度極差的惡劣天候下進行精確射擊。使用彈種為:PGU-14/B穿甲燃燒彈、PGU-13/B高爆彈以及PGU-15/B訓練彈(TP, Target Practice)。
至於為何A-10A的研發人員在A-X計畫時期選擇30mm口徑GAU-8/A復仇者機砲,做為A-10A的主要反裝甲武器,主要是受到二次大戰時期德軍飛行員漢斯-歐路奇‧魯德爾(Hans-Ulrich Rudel)其著作《斯圖卡飛行員(Stuka Pilot)》一書的影響,魯德爾在二次大戰期間駕駛Ju 87G斯圖卡(Stuka)俯衝轟炸機,以其機上裝備的2門37mm口徑BK 37型機砲,在東線戰場上擊毀前蘇聯陸軍多達202輛戰車。
另外,A-10A機體下方3具掛架(Pylon),主翼下方8具,總計11具,最大攜彈量達16000lb(7200kg)。可掛載500lb(227kg)級Mk-82或2000lb(908kg)級Mk-84傳統殺傷炸彈、集束炸彈、火箭莢艙、Mk-77燃燒彈、AGM-65小牛(Maverick)反裝甲飛彈等。雖說A-10A可投擲傳統式或雷射導引炸彈,不過頗令人意外的是一般A-10A在實際作戰時,這2種炸彈卻不太常有機會使用到,反而是使用復仇者機砲或小牛飛彈的機會較多。在自衛武裝方面,通常會在左側或右側主翼掛載1具AN/ALQ-131電戰/干擾莢艙(ECM),以及1〜2枚AIM-9響尾蛇(Sidewinder)短程空對空飛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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