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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飛彈系統分類
飛彈系統依性能、任務、導引、射程與推進方式五大方式區分。我們將空間分為空中(Air)、面(Surface)及潛(或水下)(Under-water)三類,依此排列組合分為九組,分別為空對空、空對地、空對潛、面對面、面對空、面對潛、潛對空、潛對潛與潛對面。然而空對潛只是一種由飛機拋射的魚雷,與定義相忤,至於潛對空則缺乏實效且發展困難,故事實上只有七種性能區分。另外,要稍對「面」作個解釋,面的意義係指「地面目標」或「艦艇目標」。此外,在海軍範疇中的導引飛彈是以「艦射」或「反艦」飛彈來做區分。

一、空對空飛彈
由飛機在空中發射的飛彈,為二次大戰期間德國首先發展的X-4飛彈,但始終未能參戰。空對空(Air to Air Missile, AAM)飛彈為掛載於飛機上,以攻擊空中飛行的目標,由於其發射環境與攻擊的主要目標均為高速且靈活的飛機,在研製的技術上,各項系統的要求都極為嚴格,比起其他類別的飛彈而言,空對空飛彈彈體小巧,感測靈敏,是一種非常精密的武器。

目前世界各國之空對空飛彈,依射程之遠近、導引系統之不同,而有所區分。如短程AIM-9響尾蛇(Sidewinder)、中程AIM-7麻雀(Sparrow)與長程AIM-54鳳凰(Phoenix)。而導引方式又分為紅外線導引、半主動雷達導引。

二、空對面飛彈
空對面飛彈(Air to Surface Missile,ASM)可用來攻擊地面設施、海面船艦及海面下目標,為極具威力的武器,如AGM-65小牛(Maverick)、AGM-114地獄火(Hellfire)反裝甲飛彈及AGM-86空射巡弋飛彈(Air-Launched Cruise Missile, ALCM)。導引方式有電視導引、有線導引及紅外線導引。

三、面對面飛彈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德國曾發展了一款有線指揮導引的X-4空對空飛彈,此款飛彈的導引方式成為日後線導面對面飛彈(Surface to Surface Missile.SSM)的鼻祖,如著名的拖式飛彈系統(Tube-Launch Optically Tracked, Wire-Guided; TOW)即為戰防(反裝甲)飛彈。反裝甲飛彈是目前威力最強的戰防武器,由於射程較遠、精確度較高,故取代傳統的戰防火砲,成為陸軍最重要的戰防武器。除單兵攜帶外,戰防飛彈也能配備在戰甲車或直升機上,增加操作上的機動性。

近年來,由於紅外線及雷射導引技術的運用,新一代的面對面飛彈不但已擺脫導線的羈絆,並可由空射及艦射,不再拘泥於面對面的作戰方式,並發展至巡弋飛彈的階層。在艦射面對面飛彈方面,前蘇聯算是首先使用這種武器的國家,在技術上具有領先地位。於1969年的中東戰爭中,埃及海軍發射SS-N-2冥河(Styx)反艦飛彈,將位於27公里外的以色列驅逐艦擊沈,這才使得西方國家體認到反艦飛彈的重要性,並開始競相發展這類飛彈;隨著相關技術的進步,反艦飛彈獲得快速發展,目前已是作戰艦艇最重要的面攻擊武器。如AM39飛魚式(Exocet)反艦飛彈、AGM-84魚叉(Harpoon)反艦飛彈及BGM-109艦射巡弋飛彈(Surface -Launched Cruise Missile, SLCM)。

面對面飛彈又可依任務性質稱為地對地(彈道)飛彈,在所有飛彈系統中射程最遠、彈頭威力最強的是洲際彈道飛彈(ICBM, Intercontinental Ballistic Missile),其導引方式通常為慣性導引,飛行過程隨時與核對預置的彈道資料並作修正,新式彈道飛彈還藉助全球定位系統(GPS)提高攻擊精確度。如在部署上為戰略導向的LGM-118和平守護者式(Peacekeeper)陸基洲際彈道飛彈,可攜帶10枚W-87核彈頭,最大射程超過11,000公里,圓周公算偏差值(Circular Error Probable, CEP)只有90公尺。

二次大戰時期德軍的V-2是彈道飛彈的肇始,戰後彈道飛彈成為核子武器的載具。其發射方式有陸基發射井、潛艦、機動發射車等相當多樣化,使用的燃料也由液體進步為固體。由於戰略核武的強大毀滅性,故只做為戰略嚇阻武力使用,並為戰術用途發展射程較短、彈頭威力較小的戰術彈道飛彈。

國際習慣將彈道飛彈投射距離分為不同等級:短程的射程在1,000公里以內;中程在1,000至3,000公里;長程在3,000至5,000公里;遠程為5,000至8,000公里;洲際飛彈在8,000公里以上。

根據國際飛彈技術輸出管制協定,規定彈道飛彈射程不得超過300公里,故射程超過300公里,彈頭500公斤以上者,其技術與零件皆不能出口。

四、面對空飛彈
由地面陣地或船艦上發射,可提供地面部隊或船艦中、高的防空戰力,以抵禦敵機空襲威脅,故稱之為面對空飛彈(Surface to Air Missile,SAM)或地對空飛彈。如以地面陣地發射的MIM-104愛國者(Patriot)防空飛彈,及艦射的RIM-68標準二型防空飛彈增程型(Standard SM-2ER)。

五、面對潛飛彈
面對潛飛彈(Surface to Under Missile)就是將導向魚雷裝在火箭上,投射到遠一點的水域以攻擊敵方潛艦,但符合飛彈的定義,如美國海軍編號為RUM-5的反潛火箭(Anti Submarine Rocket, ASROC)。

六、潛對面飛彈
潛對面飛彈(Under to Surface Missile)即為由潛艦發射,以攻擊地面目標的飛彈,如UGM-276北極星式(Polaris)潛射洲際彈道飛彈(SLBM, Submarine Launch Ballistic Missile)及BGM-109戰斧式(Tomahawk)潛射巡弋飛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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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08222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