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發展歷程
航空炸彈(Bomb)一種由飛機投擲的炸射武器,通常為碰炸(Ground Impact)的方式引爆彈藥。炸彈與砲彈相同之處是皆裝填有高爆炸藥,有些炸彈也會裝填燃燒劑等物質;不同處在於航空炸彈無砲管及發射裝藥。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隨著戰機發展迅速,炸彈的軍事用途越來越重要,其重量可達300公斤。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航空炸彈重量進一步加大,而瞄準裝置和火箭又賦予炸彈以飛行控制手段,使其效能提高。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已使用燃燒炸彈,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盟軍轟炸德、日時曾大量使用燃燒炸彈。過去曾將高爆炸彈懸在降落傘下,使之在靠近目標的上方爆炸,以盡可能增強爆炸效果。

1945年原子彈研製成功,極大地提高了航空炸彈的爆炸威力。1950年代熱核炸彈(氫彈)研製成功,爆炸威力再次大大的提高。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研製攜帶彈頭的V-1飛彈及V-2火箭,為1950年代以來各種空投式核武器的先驅。

在1960及1970年代研製的導引炸彈由戰機投射,採遙控或自動導引方式,作目標識別的標定並攻擊。本文主要介紹美製航空炸彈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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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08222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